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贴 琼海市一干部被纪委通报
2021年09月19日 10:40 来源:南海网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9月19日消息(记者苏桂除)近日,琼海市纪委监委通报琼海供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销公司)原法人代表、经理司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8年和2019年中秋节前,司耿先后两次收受管理对象张某某的购物卡2张,面额共计1500元;2012年8月至2019年3月期间,司耿长期公车私用,并违规报销费用10985元;2019年3月9日,司耿在未制定活动方案、预算,也未向上级报备的情况下,组织供销公司职工及家属以“三八”妇女节活动的名义前往海口游玩。该活动违规报销油料费、门票费、餐饮费等共计3209元;2016年1月至2019年4月期间,司耿在未向琼海市供销合作社机关报备审批的情况下,以节假日补助、年终补助和其他补助的名义,违规向职工发放津补贴共计113778元,其中司耿本人领取18778元;2016年12月至2019年期间,供销公司以抵扣租金的形式用公款违规购买购物卡发放给单位职工,共计73100元,其中司耿领取13200元;2017年至2019年期间,为与上级单位琼海市供销社搞好关系,司耿以抵扣租金的形式用公款违规购买的购物卡赠送给琼海市供销社的相关工作人员,共计18700元;2017年2月至2018年10月,司耿担任供销公司经理期间,供销公司组织工作人员聚餐5次,用公款吃喝和购买烟酒共计7232.3元。司耿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

  2021年7月6日,中共琼海市纪委给予司耿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其他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琼海市委监委表示,不论是节日期间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还是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公款吃喝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都是不知戒惧、不守底线,对党纪国法缺乏敬畏的表现。司耿的案例充分反映出,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个别党员干部政治观念依然淡薄,纪律意识依然缺失,最终受到严肃处理,教训极为深刻。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引以为戒,结合作风整顿建设工作部署要求,对照查摆党性修养、宗旨意识、思想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时刻自警自省、慎微慎独,牢记公权力姓“公”,公家的资源必须用在为人民谋幸福、为事业谋发展上。

  琼海市委监委提示,中秋、国庆假期是“四风”问题易发的节点,是检验领导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关口。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根据《琼海市作风整顿建设年实施方案》部署要求,聚焦自贸港早期安排落实、“十四五”规划落地、生态环保、乡村振兴、营商环境等重点任务分阶段、分步骤落实作风整顿建设工作,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监督职责,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从重查处,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时刻防范警惕,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推动化风成俗,形成长效。

编辑:李奥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