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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一小区将部分架空层围合违法建房 最新进展:10日内拆除
2021年11月18日 16:53 来源:南海网

  琼海市博鳌椰风海岸小区开发商将部分住宅一楼架空层围合,违法建房当物业办公室、活动室、公共厕所等,经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曝光后,部分违建被依法拆除。近期,又有业主通过“直通海南省网上督查室”反映,小区物业公司仍在违建房内办公。11月15日,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记者再次赶到当地了解情况。11月16日,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公告表示,椰风海岸项目中17号、19号、21号楼的一层架空层,擅自围合建设物业用房等行为违法,当地政府将于公告发布10日后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进行强拆。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记者 姜飞

小区物业使用的17号楼一层违建房屋。
小区物业使用的17号楼一层违建房屋。

  椰风海岸小区物业用房为违建

  近日,琼海市博鳌椰风海岸小区业主富先生等人再次通过“直通海南省网上督查室”反映,小区开发商将部分住宅一楼架空层围合,违法建房后当物业办公室、公共厕所等,经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曝光后,部分违建被依法拆除。不过,项目中的17号、19号、21号楼的一层,仍然被开发商围合建房作为物业用房,迟迟未能拆除恢复原来的样子。

  “项目本身应当配套面积不低于400㎡的物业用房,以前物业公司在小区2号楼办公室,后来开发商为了腾出房子作为他用,就将物业公司安置到了违建房内。”业主富先生告诉记者,《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32条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不少于物业管理区域建筑物总面积2‰的比例配置物业服务用房,小区总建筑面积约20万㎡,因此,开发商应当给物业配置用房400㎡以上,而不是再搞违建房屋给物业公司用,侵害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限期拆除7个月后违建依旧在

  据了解,早在今年1月26日,琼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曾向椰风海岸小区开发商,海南海翼实业有限公司发出整改通知指出,物业服务用房产权属全体业主共有,无偿提供给物业服务企业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其用途。公司应当按规定面积的比例,配置物业用房移交给物业或业委会作为物业用房使用,并将房号和面积等相关资料提交不动产登记中心,在不动产中心登记簿中载明。

11月15日上午,记者来到小区走访时发现,21号楼一楼架空层的违建正在拆除。
11月15日上午,记者来到小区走访时发现,21号楼一楼架空层的违建正在拆除。

  今年3月17日,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向开发商下达《强制执行催告书》(海综执催字[2021]第022号),责令开发商在3月24日前自行拆除小区17号、19号、21号楼围合建设总面积271.4㎡。

  3月18日,开发商向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回函中表示,原安排在小区2号楼的二层物业用房消防验收尚未取得正式验收合格函,暂不能使用。经与业主商量同意将小区17号、19号、21号楼围合房屋保留为业主临时休息室和物业办公用房,待2号楼验收正式通过后,即将物业及活动室搬回,承诺届时自行拆除17号、19号、21号楼围合房屋。

  富先生、杨先生、姜先生等业主认为,小区17号、19号、21号楼的一楼违建应该依法拆除,其他理由都是借口罢了。

  11月15日上午,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记者再次来到博鳌椰风海岸小区走访时,看到21号楼的一层违建房屋在记者赶到时已拆除。不过,17号、19号一层围合建设的物业用房仍然存在,其中,19号一楼违建房为物业经理和会议室用房。

部分楼房一层架空层违建被拆除后已经恢复原状。
部分楼房一层架空层违建被拆除后已经恢复原状。

  执法部门:10日内依法强拆

  11月15日上午,记者来到琼海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了解情况时,该中心维权办吴主任表示,椰风海岸小区违建问题确实存在,他们会将线索移送给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业主也可直接向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进行举报。

  11月16日,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公告称,海南海翼实业有限公司建设的椰风海岸项目中17号、19号、21号楼的一层,擅自围合建设作为物业用房等行为违法,该局已于3月1日下达《行政处罚判定书》(海综执罚[2021]第062号)、3月17日下达《强制执行催告书》(海综执催字[2021]第022号),但开发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履行拆除义务,为维护行政执法的严肃性,依照法律规定,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琼海市政府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强拆,要求11月25日撤离违建房屋搬走屋内所有财物。

编辑:叶霖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