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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两起黑恶势力犯罪集团宣判 桃万村原村支书获刑20年
2021年12月11日 15:13 来源:南国都市报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2月10日讯(记者 利声富 通讯员 刘文豪)日前,陵水法院审理的以董某强、董某锋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以杨某枫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经二审审结,判决均已生效,陆续进入执行程序。其中,桃万村原村支书董某锋被判有期徒刑二十年。

  6月30日,陵水法院依法对以董某强、董某锋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对董某强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罚金。对董某锋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其他1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一年二个月不等。该案经二审审理,除被告人郑某宝被改判,其余均维持原判,现已生效。

  8月30日,陵水法院依法对以杨某枫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对杨某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其他7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至一年五个月不等。该案经二审维持原判,现已生效。

编辑:陈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