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南日报客户端丨记者邓海宁
2月15日,为了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营造文明和谐、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曝光一批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安全出行。
据了解,根据相关法规,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以罚款40元处罚,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以罚款50元处罚。
车牌:海口834037
身份证:4600221992****5812
违法路段:大英山西三路
酒精检测值:83mg/100ml
姓名:张某茂
车牌:海口191790
身份证:4600271997****6217
违法路段:大英山西三路
酒精检测值:32mg/100ml
姓名:王某来
车牌:无
身份证:3725261984****6107
违法路段:桂林洋大道路口
酒精检测值:89mg/100ml
姓名:陈某文
车牌:海口835622
身份证:4600281977****3612
违法路段:金垦路
酒精检测值:27mg/100ml
姓名:王某寿
车牌:海口697700
身份证:4600211964****0214
违法路段:滨涯路
酒精检测值:69mg/100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