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重点涉疫地区来陵人员实行"3+11"管控措施

陵水黎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4月25日最新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陵水黎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通告,即日起对重点涉疫地区来(返)陵及在陵人员采取以下措施:

  一、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来陵政策

  (一)从4月24日0时起,有北京市朝阳区、江苏省苏州市、江苏省徐州市旅居史人员。

  (二)从4月21日0时起,有哈尔滨涉疫区旅居史人员。

  以上人员抵陵后实行“3+11”管控措施,即自费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11天;如已在海南省内其他市县已集中隔离3天人员,抵陵后继续补齐11天居家健康监测。集中隔离期间每天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第7、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二、重点涉疫地区在陵人员政策

  (一)4月14-20日已从黑龙江省哈尔滨抵陵的人员。

  (二)4月17-23日已从北京市朝阳区、江苏省苏州市、江苏省徐州市抵陵的人员。

  以上人员,居家健康监测7天,立即落实3天2次核酸检测措施(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并在第7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如已经自行做了3天2次核酸检测,请前往核酸检测点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补齐7天居家健康检测及第7天核酸检测。

  三、广州市旅居史人员来琼政策

  在省内关口城市落实“落地检”,并落实4天3检。

  四、有省外其他涉疫区旅居史人员

  如14天内有省外其他涉疫地区旅居史,请返回陵水前3天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报备,返回前凭48小时内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办理登机(车、船)手续;返回后严格落实“落地检”+“三天两检”,结果未出前居家等待。(如已经持有24小时阴性证明不需要“落地检”,如已经在省内别的市县落实“三天两检”来陵后检测一次)

  近期疫情防控政策多有变化,如有疑问或遇政策问题,请拨打陵水黎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898-83323213。

陵水黎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25日

编辑:李奥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