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公司特浓椰子粉被检出菌落总数超标
2022年06月30日 15:11 来源:南国都市报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6月29日讯(记者 蒙健)近日,因生产的特浓椰子粉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海南椰然食品有限公司处罚款5万元。

  据介绍,4月14 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收到由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签发的《检验报告》,内容显示:海口龙华鑫椰然商行经营的特浓椰子粉(规格型号为1千克/包,生产日期为2022-03-08)于2022年3月14日被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记者了解到,菌落总数超标可能是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等原因导致。

  4月19日,执法人员将上述报告送达位于滨海大道水产码头的海口龙华鑫椰然商行,并现场对该商行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经查,该商行经营上述抽检不合格的特浓椰子粉,于今年3月21日从海南椰然食品有限公司购进,共购进上述特浓椰子粉3件,共计60包。截止于4月18日,该商行已销售13包,剩余的47包已被供货商海南椰然食品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回。

  随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海南椰然食品有限公司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同时立即排查产品不合格的原因,并立即整改。

  经执法人员调查,该批次产品共生产60包,全部销售给龙华鑫椰然商行,召回数量为47包,销售单价为20元/包,销售金额共计1200元。该公司经排查问题原因了解到,该批次特浓椰子粉所使用的包材由于贮存不当,加上海南当时正赶上回南天,包材受潮,导致菌落总数超标。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该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特浓椰子粉,其行为违反了我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该公司予以没收违法所得120元,没收47包特浓椰子粉,罚款5万元。

编辑:李奥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