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将建立地方电池溯源平台 建设电池回收存储网点
2022年07月07日 08:27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据海南日报客户端丨记者邵长春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近日印发《海南省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发展规划(2022-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推进我省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助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规划》提出,到2025年,全省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利用规模不断扩大,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全面落实,鼓励清洁生产和综合利用技术创新,培育清洁生产和综合利用示范企业。

  全省粉煤灰、尾矿、脱硫石膏、绿泥、污泥和废旧动力蓄电池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总量增速下降且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利用规模不断扩大,新增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存量大宗固体废物有序减少,绿泥存量清零。

  我省将着力打造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一带、两中心”格局,即建设依托西部工业经济走廊的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带,打造昌江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中心和洋浦经济开发区工业固体废物循环利用中心。

  《规划》强调,应以溯源可查、回收全面和高值化利用为重点,强化电动汽车生产企业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的主体责任,推动电动汽车生产企业与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建立协同联动的废旧动力蓄电池高效回收体系。

  在符合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下,我省将充分做好电池溯源工作,建立地方电池溯源平台,明确掌握各县市新能源汽车分布情况、动力蓄电池存有量和电池总装配量,对接国家和企业电池溯源信息,构建公司-地区-国家电池追踪溯源体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运行监管模式,实时掌握每日新增进岛新能源电池总数及报废电池数量,确保废旧动力蓄电池全生命周期监管。

  同时,推进全省废旧动力蓄电池的存放回收网点建设,应依据各市县新能源电动汽车电池存有量和地域分布情况,合理规划网点数量和规模,鼓励海南省各市县至少建立一个电池集中回收存储网点,具备电池更换、回收和存储能力。

  海口、三亚等新能源电动车集中区域应设立大型电池回收处理网点,具备电池拆卸、品质分拣、长期存储和远程运输能力。

  我省还将建立梯次利用电池标准和检验指标,以电池容量为划分标准对废旧动力蓄电池分批次划分,按不同电池容量级别处理利用,提高电池资源利用率;并推动优秀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企业落地海南,并给予相关政策支持;加大高效再生利用等一批关键技术攻关力度和产业化落地,积极探索废旧蓄电池在电子器件、信息、能源、化工、环保等领域,开展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商业化试点示范。

  我省还将以废旧电池梯次利用回收和处理为重点,加快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先进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深入研究废旧电池回收网点信息化系统构建、再生利用电池安全保存和运输等方面关键技术攻关和产业应用开发。

  《规划》还对工业副产石膏(脱硫石膏)、粉煤灰、尾矿、绿泥、污泥、采矿废石等重点领域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做出规划。

编辑:李奥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