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8月3日消息(记者 王燕珍 实习生 曾婷婷)为持续推进“零酒驾”创建行动,配合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动,倡导并推动全社会形成“酒后不开车”的安全意识,8月3日,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公布海南省第五批“零酒驾”单位、街道(社区)、乡镇(乡村)。
具体名单如下:
一、“零酒驾”示范单位
海南炼化、琼中长明建材有限公司、琼海福松实业有限公司、海汽东方分公司、中海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东方)
二、“零酒驾”示范街道
定城镇文明路、定城镇见龙大道、白马井镇商业街、那大镇万宝路
三、“零酒驾”示范乡镇
东方市新龙镇、临高县多文镇、临高县博厚镇、东方市三家镇
海南交警表示,请各创建单位、乡镇、街道加强教育管理,自觉抵制酒后驾驶、醉酒驾驶违法犯罪行为。请广大人民群众对上述单位、乡镇、街道和人员进行监督,如发现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请及时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