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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对辖区零售药店开展疫情防控督促监督检查
2021年08月12日 17:03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8月2日至10日,澄迈县对辖区70多家零售药店开展疫情防控督促监督检查工作。澄迈县检察院供图
8月2日至10日,澄迈县对辖区70多家零售药店开展疫情防控督促监督检查工作。澄迈县检察院供图

  据海南日报客户端|记者高懿 通讯员梅艺馨 谭伟斌

  “对购买发热、咳嗽药品的顾客有无做好登记工作?要完善工作机制,做到及时上报。”“每天都要做好清洁消毒工作,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8月2日至8月10日,澄迈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采取现场走访调查和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相结合的方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深入辖区防疫一线,开展地毯式排查,确保购药实名登记防疫措施严格执行,织密依法抗疫防护网。

  连日来,检察干警共排查澄迈县金江镇辖区内的77家零售药店,重点检查各药店是否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好抗病毒、抗生素药品销售实名登记工作;是否暂停对外销售退烧、止咳类药物;从业人员是否佩戴口罩上岗,营业场所是否做好消毒措施;是否在醒目位置张贴二维码并要求进出人员扫描核验信息;向前来购买药品的群众了解防疫用品的供应和价格等情况,防范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针对检查中发现个别零售药店在执行实名登记制度中存在信息登记不够翔实细致、信息登记没有全覆盖、在开展信息登记的过程中没有严格要求用药人员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等问题,检察干警现场督促药店工作人员要严格对用药人员进行体温测量,要求购买发烧、咳嗽等药品的用药人员提供身份证或医保卡等有效身份证件并进行认真核实;要对有防疫重点区域的住户前来购买药品的情况进行特别注明;要对实名登记的信息务必于如实上报,持续强化登记信息报送机制,切实确保各项防疫措施严格落实。

  据悉,此举旨在为强化辖区疫情防控工作,更好地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进一步推动“购买发热、咳嗽药品实名登记”等各项防疫措施得到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编辑:陈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