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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拟认定第二批定安香草田园等21家共享农庄
2021年09月18日 15:08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据海南日报客户端丨记者傅人意

  海南日报记者9月18日从省农业农村厅获悉,我省拟认定第二批海南共享农庄,琼海田园梦想共享农庄、文昌吾乡大庙共享农庄、定安香草田园共享农庄等21家共享农庄入选。近年来,我省通过政策保障、财政资金支持、创新用地模式等多项举措,使共享农庄模式初见成效。

  2017年4月,海南省提出发展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以农业和民宿共享为主要特征的共享农庄发展新理念。根据《海南共享农庄建设规范》,共享农庄应将闲置资源如民宿、土地、产品、项目等进行共享,共享模式包括产品订制型、休闲养生型、投资回报型、扶贫济困型、文化创意型等。

  截至目前,全省共创建共享农庄试点180家,正式认定20家(不含拟认定的21家)。2020年共享农庄接待游客人数共计221.3万人次。营业总收入84843万元,利润合计15568万元。

  同时,我省通过培育共享农庄新业态,促进一二三产融合,使农民转变成为股民、农房转变成为客房、农产品现货转变成为期货、消费者转变成为投资者,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增美。

  共享农庄的顺利推动离不开财政资金支持和创新用地模式。2017年以来,省级层面安排财政资金8000多万元用于支持共享农庄建设工作,组织相关企业共同发起设立了国内首支共享农庄基金。

  同时,在我省建设用地紧缺的情况下,各市县积极探索不同用地模式。如文昌吾乡大庙共享农庄运用文昌市作为全国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市县的相关政策优势积极参与“三块地”改革,整理大庙村8.8亩的闲置集体建设用地,公开挂牌入市取得建设用地。定安香草田园共享农庄与村集体合作租赁开发建设用地61亩,项目以村集体名义进行报规报建,企业出资开发建设民宿、餐厅及产品展示厅等设施,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所有权仍为村集体,企业享有三十年经营使用权,每年支付一定租金,承包租赁期结束后包括地上物全部归村集体,既加快了项目建设进度又增加了村集体收入。

  拟认定的第二批共享农庄名单:


编辑:叶霖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