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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用金融支持海口建设自由贸易港核心引领区?官方解读来了→
2022年06月27日 15:00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据海南日报客户端丨记者王培琳 通讯员李晶石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中国银保监会海南监管局、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海南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金融支持海口建设自由贸易港核心引领区的意见》(琼银发〔2022〕71号)。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方昕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读。

  记者:请您介绍《关于金融支持海口建设自由贸易港核心引领区的意见》的起草背景、主要内容。

  方昕:金融支持海口建设自由贸易港核心引领区,是落实海南省第八次党代会“做大做强海口经济圈,全面提升发展能级,建设自由贸易港核心引领区”的重大战略部署的具体举措,对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扩大金融业改革开放具有重要意义。

  年初海口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召开之后,海口市委、市政府希望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能牵头起草一个金融支持海口建设自贸港核心区方面的指导意见。为此,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协调海南银保监局、海南证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等部门共同制定了《关于金融支持海口建设自由贸易港核心引领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了让《意见》符合海口实际,起草过程中,我行分别组织召开了海口市政府、省相关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园区等市场主体参加的多场座谈会,在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形成了初稿。初稿完成后,经过两轮征求相关单位、部门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相关政策措施的可操作性,形成了相对稳定的政策预期,以促进各类市场主体积极运用金融政策参与建设海口自贸港核心引领区。

  《意见》的目标是促进海口弥补金融发展短板、构建金融新发展格局,对金融如何支持建设现代化国际化新海口有清晰的规划和要求。《意见》中提出了五个方面30条具体政策措施,包括“用好金融开放政策,服务海口建设开放新高地”“推进‘金融+产业’,支持海口产融发展新模式”“完善金融基础服务,助力海口营商环境上新台阶”“守住金融风险底线,全力护航自贸港核心引领区建设”“完善保障措施,加强激励引导”等。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意见》的出台仅仅是个开始,更为重要的还是后续的贯彻和实施。海口金融机构要认真对照《意见》要求,认认真真支持实体、扎扎实实推动创新、稳稳妥妥防好风险,以更好支持和服务海口经济社会发展,为建设自由贸易港核心引领区贡献更多的金融力量。

  记者:刚才您介绍了《意见》的包含主要政策举措,请详细阐述一下“用好金融开放政策,服务海口建设开放新高地”具体包括那些方面?

  方昕:《意见》中金融开放的具体政策措施共有10条,占《意见》全部政策的三分之一。内容与人民银行总行等四部门《关于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和海南省《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意见的实施方案》一脉相承,特点是更加紧密结合了海口市经济金融发展实际,推进中央赋予海南的特殊金融开放政策在海口市率先落地、批量见效。

  具体讲,金融开放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坚持“本币优先”提升跨境融资便利化、支持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开展跨境资产管理业务试点、支持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结售汇业务试点、支持规范开展离岸银行业务、创新汇率避险产品增信模式、推动保险市场与港澳保险市场深度合作等。

  下一步,我行及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将继续在自贸港金融政策框架内,鼓励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在海口开展金融改革开放创新,助力海口市市场主体用好用活用足中央赋予海南的特殊金融政策,服务海口建设自贸港开放新高地。

  记者:请您再具体介绍一下《意见》在支持海口市实体经济方面有哪些举措。

  方昕:“经济是肌体,金融是血脉”,服务实体经济是金融的天职。对照海口市第十四次党代会谋划重点发展旅游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带特色高效农业、海洋产业、重点园区六方面产业发展思路,《意见》提出了“金融+”的六大方向,以更好服务海口实体经济发展。

  “金融+旅游业”方面,提出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开发适合旅游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支持海口市做大做强免税消费等优势消费业态。“金融+高新技术产业”方面,提出要加大对海口生物医药、先进制造、节能环保、数字经济等高新技术领域的信贷投放。“金融+现代服务业”方面,支持现代服务业在江东新区聚集发展。“金融+热带特色高效农业”方面,鼓励支持热带瓜果、蔬菜基地建设,扶持荔枝深加工企业联盟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合油茶、沉香的金融产品。“金融+海洋”方面,鼓励金融机构争取总部或集团等资源倾斜,在海口设立海洋经济金融服务中心,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涉海洋金融产品和服务。在“金融+园区”方面,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海口市各产业园区建设,满足不同类型园区企业和运营主体的合理融资需求。

  下一步,我行将引导金融机构落实好《意见》,为海口市实体经济提供更高水平的金融服务,支持海口在产融发展方面走出新模式。

  记者:请问《意见》在支持海口打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一流营商环境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方昕:好的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习近平总书记在“4·13”重要讲话中强调,海南要“加快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和公平开放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省委书记沈晓明也多次提出,要让营商环境成为海南的“金饭碗”。

  海南省金融发展基础薄弱,但在海南建设自贸港进程中,金融绝不能成为短板。海口作为海南的省会城市,在促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方面,应通过进一步聚集发展、完善相关功能,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成为整个海南自贸港的标杆。

  具体来看,《意见》以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提出七个方面措施助力海口营商环境上新台阶。具体包括:一是加快建设与自贸港核心引领区发展需求相匹配的金融服务体系。二是大力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优做强。三是打造更完善的征信服务体系,为海口建设自贸港核心引领区提供信用支持。四是持续优化海口支付环境。五是支持海口纳入地方金融组织省市联动首批试点,促进地方金融组织规范发展。六是支持海口创建数字人民币应用示范城市。七是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和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等。

  下一步,我行将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引导海口金融机构优化服务质效,助力海口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编辑:李奥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