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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发现1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初筛阳性 附活动轨迹

  8月4日,东方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8月4日,东方市疾控中心对四更镇卫生院采样点采集的社会面采样核酸进行检测时,发现一管“10混1”混采初筛阳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经双采双检核酸检测,确认初筛阳性病例为王某某,现将初筛阳性病例王某某情况及初步调查处置情况通报如下:

  7月31日

  9:44乘坐C7438(06号车厢)从三亚站至东方站

  10:50从东方站乘出租车回到四更镇5巷后未外出

  8月1日

  9:00骑电动车带侄女到东方市八所镇泰隆酒店游泳池学习游泳

  10:30从泰隆酒店游泳池骑电动车返回四更镇5巷家中后未外出

  8月2日

  9:30骑电动车带侄女到东方市八所镇泰隆酒店游泳池学习游泳

  11:00从泰隆酒店游泳池骑电动车返回四更镇5巷家中后未外出

  8月3日

  9:00骑电动车带侄女到东方市八所镇泰隆酒店游泳池学习游泳

  10:30离开泰隆酒店游泳池骑电动车返回四更镇家中

  11:20-11:35从自家骑电动车到四更镇卫生院核酸采样点做核酸采样后返回四更镇家中

  16:00从自家出发,约16:30到达东方市第四小学门口,约停留3分钟,接到侄女后立即骑车回家,约17时到家后未外出

  8月4日

  00:30分,由120负压车转运到集中隔离点

  目前,流行病学调查、涉疫人员排查管控等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

  如与该人员有同时段同轨迹人员,应立即向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电话:25527110)报告;若已离开东方市请向当地疫情指挥部或疾控中心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疫情管控措施,如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严重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为进一步做好东方市疫情防控工作,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提醒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不恐慌。要强化个人防护意识,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进入人员密集场所时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并积极配合做好测温、亮码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关注自身和家人的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立即就近到正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7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编辑:李奥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