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疫情防控期间“闯卡”撞伤人 男子获刑半年
2022年08月21日 14:23 来源:南国都市报
庭审现场(通讯员 杨梅 摄)
庭审现场(通讯员 杨梅 摄)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8月20日讯(记者 陈栋 通讯员 彭富明)8月19日,白沙法院线上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涉疫”妨害公务案,被告人刘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间驾驶电动车强行硬闯执勤卡点并驾车冲撞防控人员,一审获刑六个月。

  8月5日凌晨,刘某某无证驾驶电动车途经白沙与昌江交界疫情防控检查站时,不服从疫情防控人员管理,拒不接受检查,且驾驶电动车加速“闯卡”,防控人员再次示意刘某某停车接受检查时被其驾车撞倒在地,造成防控人员手掌、手肘等部位受伤。

  随后,刘某某被当场控制,经白沙公安局治安大队侦办后,8月17日白沙检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对刘某某提起公诉。

  根据白沙法院疫情防控相关要求,8月19日,该案通过线上开庭方式审理,被告人刘某某在看守所通过网络参加庭审。

  白沙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以暴力方法阻碍防控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疫情执行防控工作职权,造成防控人员身体多处受伤,社会影响恶劣,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刘某某如实供述罪行,且认罪认罚,白沙法院一审以妨害公务罪当庭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编辑:陈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