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政策丨海南对原有助企纾困政策扩围升级
2022年10月27日 09:47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海南日报记者傅人意 通讯员廖理华 侯朝瑞

  日前,《海南省稳经济助企纾困发展特别措施(2.0版)》(以下简称《特别措施》2.0版)出台,着力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重点从“升级、缓缴、减费、补贴、信贷、消费”等6个方面提出34条具体措施,助力企业脱困发展。10月26日,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就“对原有助企纾困政策扩围升级”一内容进行解读。

  “《特别措施》2.0版在总结1.0版的经验基础上,更加注重突出实效。”该负责人表示,升级,指部分原有政策扩大范围、延长时间和力度升级。一是延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补缴期限至2023年底。二是住房公积金缓缴从申请享受升级为免申即享。三是继续实施“欠费不停供”政策。四是扩岗补助范围从招用当年高校毕业生扩大到招用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五是延长赛事和演出补贴政策至明年一季度末。

  《特别措施》2.0版要求,各相关单位应在本政策措施印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出台配套措施、实施细则和政策解读,并在“海易兑”平台发布和兑付;积极发动行业协会商会力量,同步开展专题宣传活动,让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海南日报记者查询“海易兑”平台获悉,9月21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关于落实阶段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特别措施的通知》发布并明确,阶段性免申即享缓缴住房公积金。自2022年8月1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期间,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视同缓缴,缓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视同正常缴存,可正常申请办理提取、贷款业务。2022年11月1日后,单位应及时补缴视同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无法补缴的单位,须按正常缓缴住房公积金程序申请缓缴等政策。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招用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

  此外,日前,省发展改革委还下发《关于贯彻落实〈海南省稳经济助企纾困发展特别措施(2.0版)〉延长降低用电用水用气成本的通知》,明确“欠费不停供”政策执行时间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有条件的市县政府可给予执行政策的供水供电供气企业一定支持。

编辑:李奥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