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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文昌6名干部被查处 三亚、乐东2干部被处分
2023年08月18日 06:55 来源:清廉海南网

  近日,文昌市纪委监委通报6起粮食购销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一、文昌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原党组书记、主任许达超滥用职权、受贿问题。许达超利用担任原市粮食局局长、市粮储中心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粮食供销、土地转让、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索要或非法收受财物折合共计398万余元。此外,许达超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7月,许达超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2年12月,许达超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

  二、文昌市粮食购销中心原副主任符德仁截留、坐支应当上缴国家的财政收入以及滥用职权、受贿问题。符德仁违反工作纪律,弄虚作假,截留、坐支应当上缴国库的溢余粮款19万余元;滥用职权,允许不符合条件的公司承储市级储备粮,导致国家损失81万余元;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粮食购销、出库、拨付资金、违规开展储备粮代储代轮业务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44万余元。此外,符德仁还存在其他严重违法问题,2022年9月,符德仁被解除人事关系。2022年12月,符德仁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

  三、文昌市国有粮食企业资产管理中心原主任杨来雄违反工作纪律问题。杨来雄不正确履行职责,在明知国有资产出租前应进行评估的情况下,对直接管理的国有资产未经评估,按照时任文昌市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许达超(另案处理)的提议低价出租给他人使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87万余元。2022年6月,杨来雄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四、原文昌市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宏文收受他人好处费问题。2008年至2009年,黄宏文利用担任原文昌市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在为包工头吴某某实际承揽市粮食系统职工保障性住房第一期工程项目工程款拨付方面提供帮助,分两次收受吴某某所送的好处费6万元。2023年5月,黄宏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文昌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原副主任龙程涛违反廉洁纪律问题。2014年,龙程涛在担任原市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期间,通过时任市粮食局局长许达超的职务行为,为文昌某公司承租原市粮食局在东路镇长岗坡的一宗约50亩的闲置土地事项提供帮助。2014年底,龙程涛介绍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某向许达超行贿10万元,自己收受财物5万元。2023年6月,龙程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政务撤职处分。

  六、文昌市粮食购销中心原主任冯家宽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问题。2008年,冯家宽利用担任市粮食购销中心主任的职务便利,为某粮油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梁某某在开展粮食购销业务、申请低息政策性贷款等方面提供帮助。2010年,冯家宽收受梁某某所送现金3万元。2023年6月,冯家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文昌市纪委监委)

  三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韩建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日前,经三亚市委批准,三亚市纪委监委对三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韩建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韩建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工作纪律,不开展项目验收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监管验收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三亚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三亚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韩建平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乐东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原书记李雄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乐东县委批准,乐东县纪委监委对乐东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原书记李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规购买非法彩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乐东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乐东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李雄开除党籍处分;由乐东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编辑:叶霖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