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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贸港如何化解国际商事纠纷?
2021年11月17日 09:10  来源:中新网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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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海南新闻11月15日电 题:海南自贸港如何化解国际商事纠纷?

  记者 黄艺

  从事货物运输业务的中外合资企业海南某运输公司,因与香港居民罗某产生合同纠纷诉至海南第一涉外民商事法庭。收案后,法庭将案件分流至海南国际仲裁院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通过海南涉外民商事纠纷在线多元化解平台(ODR平台),组织分处海口、香港的双方当事人开展远程调解,最终促成双方签订调解协议。

  以往涉外案件用时常超过300天,而上述案子的解决用时不到10天。 在海南,涉外商事纠纷解决变得越来越便利、高效。

  随着海南自贸港建设的稳步推进,企业加速涌入海南,海南的涉外商事纠纷呈现增长态势。近年,依托创新制度与科技手段,充分发挥商事调解机构优势,海南有效缩短了国际商事纠纷解决周期,极大地便利外商、港澳台投资者纠纷解决。

海南第一涉外民商事法庭诉讼服务中心设有仲裁机构、调解机构窗口。黄艺 摄
图为法庭工作人员介绍海南涉外民商事纠纷在线多元化解ODR平台。黄艺 摄

  “诉仲调”一体化提供多元解纷便利

  构建与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不仅是自贸港入驻企业的迫切需要,也对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意义重大。

  在国家尚未出台专门的商事调解法律的情况下,2020年6月,海南出台《海南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首次以地方立法形式确立了诉讼、仲裁、调解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国际商事纠纷‘三位一体’多元化解机制,即在法院主导下,将诉讼、调解、仲裁三种争议解决方式无缝对接,共同促进纠纷化解。”海南第一涉外民商事法庭副庭长叶珊茹说。

  该机制的亮点包括:以涉外民商事法庭为依托,不断完善国际商事纠纷案件集中审判机制,集中审理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依法支持和保障中外当事人在仲裁前和仲裁中的财产保全、证据保全、行为保全等临时措施的申请和执行;集中受理和审查对自由贸易港内设立的仲裁机构做出的仲裁裁决提起的撤销仲裁裁决申请;受理和审查在自由贸易港内设立的国际商事调解机构主持达成涉外、涉港澳台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案件。从而将诉讼、调解、仲裁等多元解纷方式有机衔接,形成“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

图为法庭工作人员介绍海南涉外民商事纠纷在线多元化解ODR平台。黄艺 摄
海南第一涉外民商事法庭诉讼服务中心设有仲裁机构、调解机构窗口。黄艺 摄

  打造司法服务“门诊大厅”

  据了解,海南涉外民商事法庭在海南岛北部依托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海南一中院),设立海南第一涉外民商事法庭;在南部依托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海南第二涉外民商事法庭。

  涉外民商事法庭实行省级跨行政区域“立、审、执一体化”集中管辖运行机制,法庭可独立完成涉外民商事案件的立案、审判和执行,大大提高立司法效率和管理效能。

  近日,记者走进位于海口的海南第一涉外民商事法庭,看到法庭专设仲裁机构、调解机构窗口,邀请调解机构、仲裁机构选派调解员、仲裁员定期值班,参与诉前调解或受理仲裁申请,使当事人在立案现场享受选择多种纠纷解决方式的便利。

  “海南第一涉外民商事法庭打造司法服务的‘门诊大厅。”叶珊茹说,法庭工作人员会根据当事人具体情况,向其推荐不同的解纷方式。“想要时间快的,我们推荐仲裁,想要修复法律关系并节省费用,我们推荐调解,相当于发挥‘导诊’的功能,将案件分发给仲裁机构、调解机构等‘科室’。”

  “法庭将案件委托给调解机构和组织带来诸多好处。”海口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理事、秘书长唐文琦说,“一个是化解时间短;二是为当事人节省费用,调解不成功不收费,调解成功,收费标准是法院诉讼费的40%;三是节省了司法资源,法院人少案多,法官压力大,将案件分流给合法的法院认可的调解机构及组织,有利于节省司法资源;四是调解完后,法院以司法确认赋予商事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

  涉外民商事纠纷当事人多分处两地,经常导致案件久拖不决,为了解决该问题,海南第一涉外民商事法庭还自主开发海南涉外民商事纠纷在线多元化解ODR平台,目前已吸纳13家境内外调解机构300余名调解员进驻,使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接受专业调解服务。

海南涉外民商事纠纷在线多元化解ODR平台运行流程。黄艺 摄
海南涉外民商事纠纷在线多元化解ODR平台运行流程。黄艺 摄

  化解涉外民商事纠纷显成效

  实行国际商事纠纷三位一体的多元化解机制效果如何?

  “一是填补了国际商事调解立法空白。二是促进了国际商事纠纷源头化解,三是节约了司法资源和诉讼成本,四是提升了涉外法律服务质量。”叶珊茹如此概括。

  据介绍,海南第一涉外民商事法庭挂牌成立以来,办理诉讼案件和执行案件的平均用时分别为86天和47天。

  海南国际仲裁院2019年、2020年分别受理案件2762件、3300件,同比分别增长47%、19%。海南4家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成立以来,争议标的额共9.96亿元。涉外案件当事人覆盖韩国、加拿大、比利时、巴基斯坦、西班牙、英国、印度、澳大利亚、香港等国家和地区。

  通过国际商事纠纷“三位一体”多元化解机制,调解前置、诉前调解免收案件受理费等创新举措,海南大大降低了涉外纠纷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

  叶珊茹表示,“三位一体”多元化解机制建立以来,海南省涉外民商事案件呈现调撤率高、执结率高、上诉率低、结案时间短等良好成效。

  海南一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嘉表示,未来将在现有的 “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和“三位一体”商事多元解纷机制的基础上,推进设立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中心,建立一个集聚国际仲裁机构、商事调解机构、涉外法庭“司法服务大超市”,打造适应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国际化、专业化、一站式、高效便捷的国际商事纠纷解决平台,培育和发展面向全球的国际商事争端解决全产业链和生态链。(完)

  中国新闻社海南分社大型策划报道《自贸港百问》

  创意:杨旭

  策划:王辛莉 尹海明 王子谦 王晓东

  文字:黄艺

  图片:黄艺

编辑:王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