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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解读《海南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评价办法(试行)》
2022年02月03日 10:37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据海南日报客户端丨记者梁振君 通讯员李京赟

  《海南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评价办法(试行)》(下称《办法》)近日印发实施。我省为何要出台《办法》?其主要有哪些亮点?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今天对此进行解读。

  据介绍,早在2018年6月,国务院颁布《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明确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诚信建设,把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信用数据和失信情况纳入市场诚信建设体系,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实施信用分类监管。

  2021年9月,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海南自由贸易港社会信用条例》,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协调机制、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制度。

  根据上述行政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省人社厅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办法》,旨在全面加强人力资源服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经营、诚信服务,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

  《办法》共14条,分为适用范围、教育培训、诚信档案、评价方式、评价内容、信用等级、评价程序、分类监管、违纪处理等9个部分。

  关于适用范围方面,《办法》第三条明确:“在我省依法设立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适用本办法”。“依法设立”是指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按照《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经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关于教育培训及诚信档案方面,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采取上门走访、印发宣传册、集中培训等方式,向属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形式多样的诚信教育,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诚信服务承诺书,提高服务机构诚信服务意识和水平。要建立属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档案,如实记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诚信状况(包括诚信等级)并动态更新。

  关于评价方式方面,诚信评价采取平时巡查抽查与年度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平时巡查抽查由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年度评价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采取量化打分方式进行。平时巡查抽查结果直接运用到年度量化打分之中。

  关于评价内容方面,诚信评价内容共9项,遵循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一般要求,体现了针对性、全面性和科学性,主要包括年报公示制度落实、相关证照取得、规范优质服务、遵守相关法规、场地设施建设、员工及客户利益维护、企业经营状况等方面。

  关于评价等级方面,对应我省信用评价体系,《办法》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诚信等级分为优秀(A级)、良好(B级)、合格(C级)、不合格(D级)4个等级,并对每个等级的条件均进行明确规定。除按照年度量化评分方式确定等级以外,更重要的是考量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遵守相关法规情况。

  关于分类监管方面,对A级、B级、C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由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别颁发相应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证书并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争先创优,进而在人力资源市场领域营造诚信服务、优质服务、依法服务的良好环境。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评价每年组织一次,由各市县人社局结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报工作进行。

编辑:陈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