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8日,保亭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保亭保城郑米豆芽摊销售的黄豆芽进行监督抽检,经检验,黄豆芽检测出“4-氯苯氧乙酸钠”0.0242mg/kg,标准指标是“不得检出”,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经调查,2022年6月8日保亭保城郑米豆芽摊销售的黄豆芽由该作坊生产,共60kg,销售价格4元/kg,涉案货值金额240元。其采购食品原料未查验并留存供货者的相关资质、进货票据等相关凭证,未建立进货、销售台账。另查明,该作坊多次实施违法行为。
今年4月21日,保亭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保亭保城郑米豆芽生产小作坊罚款2万元。(记者 蒙健)